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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20年11月21日
國家環境保護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與恢復重點實驗室建設可行性通過專家組論證
11月20日,生態環境部組織專家對國家環境保護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與恢復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重點實驗室”)建設可行性進行了論證。會議由生態環境部科技和財務司陳勝處長主持。來自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國家環境分析測試中心、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北京礦冶研究總院、天津大學的7位專家組成了論證專家組。我院院長王金南院士、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復議處處長段光明、生態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綜合室主任李屹、我院科技發展與國際合作處處長張麗榮以及“國家環境保護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與恢復重點實驗室”申報團隊成員參加了本次會議。
實驗室申報團隊從重點實驗室建設必要性、建設可行性、研究方向與建設目標、建設方案和人員情況等5個方面向專家組做了匯報。隨后,專家組進行了現場考察,一致認為建設“國家環境保護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與恢復重點實驗室”對于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具有重要意義,依托單位在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與賠償、生態環境恢復、生態環境風險評估與管理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礎、支撐能力和保障條件,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書規范完整,實驗室建設目標明確、定位合理、建設方案可行,同意通過論證,建議修改完善后盡快實施。

王金南院士代表我院致辭,他對生態環境部和評估專家組成員長期以來對我院生態環境損害鑒定和恢復領域研究工作及實驗室建設的關心和支持表示感謝。他指出,環境規劃院在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領域的研究起步較早,對于重點實驗室建設謀劃已久,也具備了較好的基礎,實驗室建設內容符合損害賠償支撐工作需求,建設進程中應進一步突出特色,側重學術引領,在做好對生態環境部的技術和管理支撐的同時,也需要加強對最高法、最高檢、司法部、自然資源部、林草局等部門的支撐,在有限的條件下,優化建設目標,細化建設方案,規劃院將全力支持實驗室建設。
陳勝處長強調,該重點實驗室對于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十分必要且緊迫,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他強調,實驗室應致力于成為學術研究、人才培養和成果轉化的基地,緊密結合生態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核心任務,凝練目標,加強與其它科研單位的交流合作,在重點領域研究中獲得突破性進展,更好地指導全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環境公益訴訟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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